发布时间:2020-08-27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51号房屋三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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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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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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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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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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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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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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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信息 |
公管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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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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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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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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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已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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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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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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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 所) |
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2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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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欧阳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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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300587780973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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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高任远 |
联系电话 |
8880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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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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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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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9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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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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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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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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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2020〕5 号专题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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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竞得。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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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
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方式。招租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按买受人自动放弃论处,由出租方另行安排出租,同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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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2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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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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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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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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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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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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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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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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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半个月支付,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
租金递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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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20%(取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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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标的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税由委托方承担,其他税和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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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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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买人资格条件:(1)、须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控股(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要为合同履约负连带担保责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无不良记录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证明,参与竞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3)、该标的仅供商业使用;(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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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买受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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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