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6
标的名称 |
部分闲置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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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U-ZC-WL202010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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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 |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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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方名称 |
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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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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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基准日 |
2020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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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用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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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7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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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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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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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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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2、 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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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 公告挂牌期:自本网站公告日(即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0年11月19日下午4时整(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相对应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4100012019000864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以银行到账为准)后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7楼705室)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2)竞买人确认并签署的竞价会资料;(3)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其他资产 |
名 称 |
部分闲置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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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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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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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
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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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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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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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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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2、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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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
0.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9日下午4点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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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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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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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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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账号: 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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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附件:注意事项披露信息 |
四、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叶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7-85502012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转让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部分闲置固定资产 |
3795 |
3000 |
标的物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数量、现功能为准进行转让、交付。委托人和受托转让人对该转让品的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在转让前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看样,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竞买人还应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性能、损耗、功能变化等进行充分的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