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6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温州海鲜大排档4#楼104-109商铺资产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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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11277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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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海鲜大排档”项目(为临时建筑),位于会展路、汤家桥路、黎明东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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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约156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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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为海鲜排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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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2+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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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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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信息 |
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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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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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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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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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已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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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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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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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 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2079号鑫港大厦19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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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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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300470536627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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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黄琼 |
联系电话 |
0577-8877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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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邮政编码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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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2079号鑫港大厦19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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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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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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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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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温州海鲜大排档4#楼104-109商铺资产招租公开招标事项的领导班子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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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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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参选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综合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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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
1.本次招选采取综合评议方式。 2.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参选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在规定的公告期内未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参选方,招选方将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期内仍未征集到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参选方,该项目失败,招选方将变更招选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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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30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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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同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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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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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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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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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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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中标参选方的参议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需到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参选方的参议保证金在受让方与招选方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同时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招选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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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所有标的设有免租期3个月。以受让价为首年租金,第二年开始逐年按中标递增率,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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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 |
第二年开始逐年按中标递增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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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 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商铺并经招租方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和《租赁商铺安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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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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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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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 3.投标人为餐饮企业法人或餐饮个体工商户,且参与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征信报告中未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不良记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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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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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4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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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延长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