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7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交易大楼(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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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1961266元(6.75元/平方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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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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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2421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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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用于综合用房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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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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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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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信息 |
土地证号为温国用(2016)第2-01939号,房产证号为温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041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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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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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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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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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备案(温工集评备〔2020〕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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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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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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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 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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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虞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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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301MA285JUH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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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郑 勇 |
联系电话 |
0577-858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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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77-85850855 |
邮政编码 |
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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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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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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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0〕1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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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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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0〕31号、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0〕21号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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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竞买人不足三家,则信息发布终结。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三个及三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招投标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签订标的《招商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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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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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3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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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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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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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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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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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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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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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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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租金实行季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十天一次性全额付清下期租金。 |
租金递增 |
每三年递增6%,第四年开始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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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商人缴纳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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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承租方承担标的物内水、电物业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及相关审批、运营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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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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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为准)。 3.承租业态必须符合审批要求,为无污染、无噪声、安全可控环保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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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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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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