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产权交易信息披露
产权交易
信息披露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勤奋组团3幢东首大楼房屋五年租赁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21-02-26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勤奋组团3幢东首大楼房屋五年租赁权  

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545000元/首年

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出租标的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勤奋组团3幢东首大楼

出租面积(㎡)

3359.36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年限

五年

免租期限

三个月

权证信息

自有房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温州天平房地产估价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2月7日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已备案

其他披露事项

原租赁合同会在2021年3月 10 日到期。

 

出租方基本情况

名    称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 所)

 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2号2楼

法定代表人

欧阳南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587780973U

联系人情况

姓    名

高任远

联系电话

88806233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911室

E-mail

     

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

批准单位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2021〕1号党委会议纪要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竞得。

2、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方式。招租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按买受人自动放弃论处,由出租方另行安排出租,同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40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41000120190008644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5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交易条件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半个月支付,租金半年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第五年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20%(取整数)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标的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税由委托方承担,其他税和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

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买人资格条件: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买受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2、该标的仅供商业使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次日起7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股权合作机构

版权所有 ©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浙ICP备2021013161号

地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 邮箱:wzgq@wzeoc.com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

浙公网安备33030202001828号

联系我们

产权服务

资产产权:0577-85502012

租赁权:0577-85502345

招投标:0577-85502167

不良资产处置:0577-85502018

股权服务:0577-8550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