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5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五层资产5年租赁权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价 | 1538900元 | |||||
出租标的 其他相关情况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五层 | ||||
出租面积(㎡) | 2466.23㎡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年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装修宽限期2个月(含) | |||||
权证信息 | 不动产权证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6 | |||||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现代评备字[2021]023号 | |||||
其他披露事项 |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 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2、3、19、20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作军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300747029418P | |||||
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郑丽明 | 联系电话 | 88135101 |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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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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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 |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20号、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23号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竞价方式: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38.48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2 | ||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确定承租方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关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 ||
交易条件 | 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 租金半年一付,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租金递增 | 租期5年,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同比递增3%。 | |
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设定 | 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缴纳,不低于竞买保证金,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注销证件,在解除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 |
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 | 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负担之外,其余因租赁行为和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土地收益金和租赁手续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 | |
其他 |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个人的信用报告。 | |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2、竞买人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个人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为防范和减少合同履行的风险,若承租意向人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若承租意向人为企业法人的,应追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东之一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