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温州市黎明西路30-1号一楼商铺及二楼商业用房(1号标的);温州市黎明西路30-1号五楼办公用房(2号标的) |
标的转让底价 | 1号标的387.78万元;2号标的35.61万元 |
实物资产 | 房 屋 土 地 | 账面价值 | | 评估值 | 1号标的:387.78万元 2号标的:35.61万元 |
地理位置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 市/区/ |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1号 |
权属性质 | 划拨 | 权证编号 | 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123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127号; |
规划用途 | 非居住 | 目前用途 | 空置 |
土地面积 | 1号标的:40.51㎡;2号标的:7.65㎡ | 建筑面积 | 1号标的:241.76㎡;2号标的:45.66㎡ |
配套设施 | 基础设施完善 |
周边环境 | 环境良好 |
设 备 资 产 | 账面价值 | | 评估值 | |
主要设备名称 | |
现状分析 | |
其他 | |
无形资产 | 账面价值 | | 评估值 | |
名 称 | |
技术适用范围 | |
主要产品 | |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 |
其他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款。 2、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应当承担的主体各自承担。 3、1号标的房顶有漏水现象,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需自行进行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0月8日 |
资产评估核准 或备案情况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名 称 | 温州市校办工业公司 |
注册地(住 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0-1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淼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3001450414016 |
经济类型类型 | 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程杨镜 | 联系电话 | 88682625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325000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 |
E-mail | |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党委会议、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记录 |
批准单位 | 温州市教育局 |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 温教组函【2020】18号关于同意处置温州市校办工业公司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 1号标的:40万元;2号标的:5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3 |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确定受让方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或退回其报名时登记的账户。 |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如有设置)和交易价款时,则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一种方式处置: 转为交易价款组成部分。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交易取消。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