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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瑞祥花苑7幢503室等3套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21-11-2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瑞祥花苑7幢503室等3套房产

标的转让底价

具体详见附件: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18号瑞祥花苑7幢503室等3套房产转让清单

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4282947元

地理位置

/

市/区/

江苏淮安

权属性质

出让

权证编号

详见附表

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目前用途

空置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397.91㎡

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完善,各类公共交通便捷

周边环境

环境良好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主要设备名称

/

现状分析

/

其他

/

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名    称

/

技术适用范围

/

主要产品

/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

其他

/

重大事项揭示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01208

资产评估核准

或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已经市现代集团备案

文号:现代资评备字(2021004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    称

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    所)

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一区402-411室

法定代表人

陈乓乓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145043271G

经济类型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联系人情况

姓    名

虞晓洁

联系电话

13806691350

传    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一区402-411室

E-mail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

批准单位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及决议文件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1]4号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和按揭方式(按揭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a.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12000120190001888开户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无息退回给受让方

b.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如确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30%,本次交易需向转让方支付成交金额40%的首付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首付款后,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无息退回给受让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在银行放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应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银行按揭贷款部分不能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的,则受让方仍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否则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组织人无涉。

与转让相关的

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本网站公告次日(即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共1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12月16日下午4时整(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相对应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4;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以银行到账为准)后至淮安市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西大街116号)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查询手续或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

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10、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时间:2021年1214日至15日(工作时间),转让方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先生 13016591212。

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竞买人须符合淮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15万元/套

交纳时间

 

报名截止前交纳,以到达保证金收款账户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4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确定受让方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5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或退回其报名时登记的账户

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则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无息退回给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次日起1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报名手续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取消。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拍卖

 

 
 
                                                                     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18号瑞祥花苑7幢503室等3套房产转让清单
持有人: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序号 标的地址 权证编号 用途 权利性质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万元) 有无优先权利人 现状 租赁情况
1 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18号瑞祥花苑7幢503室 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9108号 住宅 出让 131.65 10690 1407339 15 空置
2 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18号瑞祥花苑7幢504室 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9120号 住宅 出让 131.65 10800 1421820 15 空置
3 江苏省淮安市繁荣路18号瑞祥花苑8幢504室 苏(2018)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7122号 住宅 出让 134.61 10800 1453788 15 空置
合   计 397.91 428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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