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25
一.委托人名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部分房产9年租赁权项目
三.招标编号:WGQ-ZB20161226001
四.转让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告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六.定标日期: 2017年01月25日
七.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内容 |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首年租金(万元) |
备注 |
1 |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部分房产9年租赁权项目 |
温州东仁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东辰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
¥2120.0000 |
八.评标委员会: 林晓斌、王永其、李智英、万小峰、戚德忠、朱朝国、潘建中
九.其它事项:
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转让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委托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委托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附属楼206室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附属楼206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502167,传真:0577-85502166
委托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160023
监管单位: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900185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