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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现代集团关于鹿城区十八家新村第11幢第一层105非居住用房3年租赁权出租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坐落在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新村第11幢第一层105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9月3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出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点:鹿城区十八家新村第11幢第一层105
二、建筑面积:33平方米 。
三、承租单位(个人): 徐栋
四、租赁期限:3年
五、底价:年租金13860元,成交价:年租金13860元。
六、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9日止。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反映,业务联系电话:88309091,监察室联系电话:88160020。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