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6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受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委托,就瞿溪镇镇区、郭溪镇西片C7地块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选。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wzuae.com/.
一、标的情况(具体招选内容及详细要求见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相关部分)
1.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面积
项目位于瞿溪街道三溪路和延川路交叉口,与真皮大世界一期和三期相邻。总占地面积50.63亩,总建筑面积111480.89㎡(以实际验收为准),容积率1.9,层高5.69米。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共计43269.46㎡(一层面积12629.7㎡,二层面积17933.69㎡,三层面积5138.38㎡,四层面积7567.69㎡);三、四层展厅面积共计15624.44㎡(层高11.4米的展厅面积12741.08㎡,层高5.69米的展厅面积2883.36㎡);其他面积5021.61㎡(变配电房、食堂、物业用房等)。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47565.38㎡,有机动车车位1150个(含138个充电桩车位),非机动车车位480个。
(2)设施配备
货梯7台,无障碍客货梯1台,无障碍客梯4台,室外扶梯(防水)8台,配备消防疏散通道及相应的消防设施。
2.项目业态:批发零售、餐饮、文化、娱乐、休闲等商业综合业态或专业市场。拟将地下室一层约 6000 ㎡使用功能变更为临时商业用途,变更费用及消防改造等费用由招商方承担,实际以取得瓯海区政府文件为准。
3.经营期限:10+10年(第一个10年合同期满后续租条件及方式以项目综合评议方案文件为准)。
4.参选底价(年资产固定收益底价):2600万元/年,每两年递增率3%(招商筹备培育期后第三年起)。
二、参选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为准);
3.参选方须提供律所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4.须有至少一家同类型实体商业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且项目的单体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须提供产权证、合同文本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参选方有效公章;参选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均可视为参选方的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二者关系辅佐证明材料)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7.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05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 意向参选方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 意向参选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d. 意向参选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9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的潜在意向参选方拒绝参加综合评议。)
2.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05室
3.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综合评议方案文件获取方式:意向参选方在报名后即可购买综合评议方案文件。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
六、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01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熊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17357730623
传真:0577-85551235
监督部门: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7-88900185
八、参议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参议保证金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2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九、招商方式
1.本次招选采取综合评议方式。
2.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选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在规定的公告期内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选方,招商方将延长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期内仍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选方,该项目失败,招商方将变更招选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3.综合评议标准如下:
(1)意向参选方的主营业务范围与标的契合性;
(2)意向参选方产业先进性及项目运营方案、项目装修方案及投入资金、应急保障能力及预案、项目履约保障方案、意向参选方业绩、意向参选方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装修期优化方案、招商筹备培育期优化方案验等;
(3)标的报价。
十、其他
1.招商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评议活动。
2.中选方须在项目属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负责项目运营。运营公司须追加一家以上关联企业作为担保企业,担保企业须出具履约担保函,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3.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仅向意向参选方提供,所有获得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