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3
一.委托人名称: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温州交运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5.5%股权
三.项目编号:WGQ-ZHPY20190410001
四.转让方式:综合评议
五.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3日
六.评议日期:2019年7月3日
七.评议结果:
序号 | 转让内容 | 受让方 | 转让金额 |
1 |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温州交运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5.5%股权 | 温州图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元整(¥5120000.00) |
八.综合评议小组名单:严瑾、张莉、赵景存、陈明艳、宁晓兵。
九.其它事项:
参加本次项目的意向受让方认为该转让结果和评议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质疑。质疑意向受让方对委托人、交易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委托人、交易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706室.
十.联系方式
转让方: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25层、26层。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06789666
产权交易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13819728077
监管单位: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900185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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